记者12日从成都海关获悉,成都双流机场海关日前在监管从阿姆斯特丹入境的某航班时,分别从两名中国籍旅客行李物品中截获新鲜猪肉丁、猪肉肠、西班牙火腿等猪肉制品,总重量达20.9公斤。
游客带回的猪肉食品。成都海关供图
据了解,两名旅客分别从巴黎、巴塞罗那始发,经阿姆斯特丹中转至成都,在入境时均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海关关员通过x光机判图发现其行李箱内疑似有肉制品,经开箱查验,查获新鲜猪肉丁、猪肉肠、西班牙火腿等肉制品。当事旅客称这些都是当地特产,价格不菲,两块西班牙火腿合人民币近万元。
游客带回的猪肉食品。成都海关供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属于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物,不论何种包装形式、烹饪程度的肉类及其制品未经检疫都不允许携带、邮寄进境。现场关员按规定依法对该批肉制品进行了截留。目前全球非洲猪瘟等疫病疫情严重,该批猪肉制品将进一步送实验室进行非洲猪瘟病毒检验,并作无害化处理。
成都海关提醒,携带病原微生物的肉类及其制品具有检疫风险,危害农副产业、公共卫生安全。不仅是中国,全球绝大部分国家对动植物及其产品入境有严格的限制及检疫要求,请广大旅客提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勿存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