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时报
该来的终于来了!
2018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与其他承诺执行境外金融账户共同申报准则(crs)的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进行首次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交换,让藏身海外的资产透明化;2019年起实施的新个税法增添的反避税条款,也给中国税收居民境外资产的纳税提供了法律依据。
最新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8年8月7日,已有包括中国(香港、澳门)、巴西、英国、意大利、瑞士、加拿大、卢森堡等103个国家(地区)签署了相关主管当局间协议。这意味着海外避税天堂,终于迎来谢幕时。
随着经济全球化,纳税人通过境外金融机构持有和管理资产,并将收益隐匿在境外金融账户以逃避居民国纳税义务的现象日趋严重。将资产悄然转移至海外,也曾是一些中国高净值人群逃税的一大途径。有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仅从俄罗斯、中国和其他新兴经济体非法转移到海外避税天堂的资金,总数达到12万亿美元。
巴哈马、开曼群岛、维尔京群岛、卢森堡、瑞士等一些国家和地区,之所以被称为“避税天堂”,共同点即是对前来注册登记设立公司只收极少的年度管理费,对公司股东信息、股权比例、收益状况等给予高度保密,不征税或税负极低,无外汇管制,监管宽松,等等。其保密的隐蔽性和不予配合的潜规则,自然也成为主权国家打击非法海外移产的显著阻碍。
但不能不说,各国对加强国际税收信息交换、维护本国税收权益的意愿愈显迫切。“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仅几年就得到一百多个国家(地区)的认同,堪称“世界潮流”,“人心所向”。一方面,公民所在国家的政府有权力知悉其资产信息,看一看是否系合法所得,有没有照章纳税,抑或偷逃税费。这既是主权国家的权力所在,也是公民的义务所在。
另一方面,资产存储地的国家政府有责任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也有义务提供信息共享。签署国或地区之间相互披露对方国家或地区公民在本国的经济财产情况,提升税收透明度,为加强国际合作严打跨境逃税,提供了强有力的武器。
目前美国并不在crs之列,中国税务机关对国民在美国的金融资产账户信息目前还无法通过crs掌握。但美国早有自己的“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atca),要求外国金融机构向美国税务部门报告美国人账户的信息,否则外国金融机构在接收来源于美国的付款时将被扣缴30%的惩罚性预提税。这就表明,公民海外账户信息共享,也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虽然美国尚不在crs之列,但其可以与其他国家“一对一”签署协议,同样可以互换金融账户的涉税信息。
中国经济总量雄居世界第二,随着投资移民潮,大量财富流向美国、加拿大等国,每年达千亿之巨。由贪官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转移到国外的资产数额,至今仍是个谜。这无疑损害了国家利益,直接威胁着经济安全。正因此,除了有效堵塞地下钱庄等资产非法流出的种种渠道,有必要像美国那样从立法入手,健全中国的公民海外账户纳税法案,对逃匿资产偷逃税收者依法严惩。
当下从实施crs出发,从海外账户核查入手,并强化反避税执法,无疑正是依法监管公民海外财产,打击非法转移资产,对洗钱及腐败形成有效威慑,维护国家主权的良好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