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欢迎咨询刑事辩护律师在线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在线咨询和咨询服务,在这里您不用预约,即可方便快捷的在线咨询工伤,交通,婚姻等法律问题,您身边的免费法律顾问!致电咨询1、对有关律师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的法律规定要熟知我曾经在个别侦查人员的非难面前无言以对,其原因不是因为“尊重”司法人员而不愿抗辩,而是由于对法律生疏难以应对。可见要熟练运用法律就必须先熟悉法律。随着刑诉法的实施,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和规定。作为律师,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服务,我认为应熟练掌握的司法文件主要有:国家六部委制定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过程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制定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程序规定》和司法部制定的《律师办理刑事案规范》。在上述司法文件中,有以下两方面规定我们应当熟记。
第1、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本人或者其亲属的委托后,可以行使四项诉讼权利。1、向侦查机关办an人员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2、提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根据侦查机关的安排(办an机关应在48小时内,五种重大复杂案在5日内决定),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有权了解有关案情况,这项权利是刑诉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和《律师办理刑事案规范》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的。除此之外,律师还可以了解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行使诉讼权利等情况;3、征求犯罪嫌疑人的意见,决定是否代其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意见和控告材料;4、为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向侦查机关申请取保候审,或者在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时,向侦查机关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在七日内答复。